柯女士和王先生(香港人)离婚多年,儿子归她抚养。暑假到了,柯女士准备带儿子出国游玩。在缴纳所有费用后,旅行社要求她提供孩子父亲同意儿子出国旅游的声明书公证并办理认证手续。这下,柯女士不知所措。
 
儿子放暑假了,柯女士在旅行社为自己和孩子报了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四国跟团游。在支付了团费并提供了各种材料后,旅行社要求3日内提供孩子生父办理的同意孩子出国旅游的声明书公证并办理认证手续,否则来不及送去签证,影响出行计划。
 
柯女士的儿子尚未成年,办理法国签证必须要提供孩子父亲同意柯女士带孩子出国旅游的声明书。柯女士向北京公证处公证人员称其前夫人在香港,来不及到北京办理公证,是否可以自己代为签字办理。公证处表示,声明书公证必须本人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名。建议她的前夫在香港做声明书律师公证,再寄到北京办理公证认证。由于时间紧,王先生得知消息后也怕耽误儿子的旅行,快速找到我们做了同意孩子出国旅游声明书律师公证,顺丰第二天就到了北京,时间上总算赶上了。
 
王先生非常感谢我们的提议,柯女士和孩子也没有因此耽搁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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