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一家三口都是大陆人,丈夫过世之前拥有港股,想把港股继承给唯一的儿子。但是之前在大陆做的继承公证拿到香港证券部,他们并不认可。客户在国内已经有公证书了,现在就是如何得到香港法院遗产承办处的文件?

有权继承人可自行向香港的法院申请遗产执行权,但由于客户不是香港人,需要找香港律师代替申请法院判令才可在香港执行继承。

这一种很难估计时间, 要看法院什么时候批, 及涉及遗产的公司什么时间可退回遗产给客户。
香港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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