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2010年6月3日)
国别 |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
工作日 |
注意事项 |
奥地利 |
254(常按汇率调整) |
7 |
1、需德语译文,并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2、体检表有效期28天。 3、学历、结婚公证必须为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4、定居者申办的未刑公证书1个月有效。 5、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领馆认证。 |
爱尔兰 |
免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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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1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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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 |
48 |
14 |
1、需1份复印件。 2、申办商业认证需公司产品介绍(两份彩印商品说明书)以及1份英文目的说明。 3、使馆不受理发票的认证,不认证其他涉及金额的文书。 |
巴西 |
170 |
10 |
一般情况下不认证双内容公证书。 |
比利时 |
93(常按汇率调整) |
7 |
1、未刑公证书6个月有效。 2、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领馆认证。 3、大学、大专学历须先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中学学历如使馆无法核实,申请人须提供原学校就读证明。 4、学历认证时间不定。 5、结婚公证须为结婚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
德国 |
出生、死亡、结婚 170 其他 340 (常按汇率调整) |
14 |
1、厨师经历及技能等级公证书,只办理外交部单认证。 2、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领馆认证。 3、闽、粤、琼、桂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领馆认证。 |
俄罗斯 |
306 |
14 |
1、需俄语或英语译文,附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并证明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 2、护照公证、票据不认证。 3、黑、吉、辽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沈阳总领馆认证;苏、浙、沪、晥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港、澳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香港总领馆认证。 4、送往俄罗斯使用的中国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需办理使馆认证。 |
菲律宾 |
250 |
15 |
1、文书需一式两份(使馆收一份认证费)。 2、单据均需做成公证书或商业证明书。 |
法国 |
172 |
10 |
1、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出生公证需加贴当事人照片并盖钢印。 |
芬兰 |
250 |
7 |
1、需附公证书使用目的说明。 2、涉外婚姻需本人到使馆填写芬兰语表格。 3、用于留学的公证书无须办理使馆认证,但须办理外交部认证;用于涉外婚姻的公证书(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等)须办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并须双认证。 4、未婚、未再婚等事宜的领事认证需当事人办理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经涉外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 |
哥伦比亚 |
210 特殊 770(见注意事项) |
15 |
1、中方企业、公司、商业团体为委托哥公民或法人为其在哥代表或代销产品需办理委托书认证时,须出示: 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证; ②委托公证,其中应注明委托书签字人是该公司指定的具有合法代表权的签字人。 上述两份材料经外交部领事司和哥驻华使馆认证后,哥驻华使馆需为其另做一份特别认证,另加收人民币770元。 2、需西语译文。 3、学历、履历认证不收费。 4、体检不需做认证。 5、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6、结婚公证应贴彩色合影照片。出生、未刑公证书应贴有当事人照片。 |
格鲁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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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常按汇率调整) |
10 |
1、需办理双认证。 |
荷兰 |
220(常按汇率调整) |
7 |
1、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粤、闽、琼、桂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 2、所有公证书半年有效。 3、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需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 4、结婚公证书须贴当事人的双人合影照片,如照片系两张单人照片拼凑在一起的,该馆将不予认证。 5、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姓名译文必须使用汉语拼音。如当事人所持护照上的姓名系地方方言拼音,可在汉语拼音姓名之后用括弧加以注明,即汉语拼音姓名(护照上的方言拼音姓名)。 6、民事文件需复印英语译文页,商业文件不需复印。 7、需填写使馆《申请认证原因表》。 8、用于办理探亲签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单认。 |
韩国 |
28 |
7 |
1、需1份复印件。 2、需填写认证申请表。 3、沪、浙、苏、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4、吉、辽、黑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沈阳总领馆认证。 5、山东省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 |